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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
  《商标法》在总结我国商标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,吸收了经济发达国家商标制度的优点,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法律制度。其基本原则为: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原则,自愿注册的原则,判定商标专用权归属的申请在先原则,实行统一注册、分级管理的原则,对商标侵权行为采用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的双轨制原则,商标确权纠纷的评审终审制原则。同时,根据《巴黎公约》规定;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和优先权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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